湖南長沙出口1111田字塑料托盤動載1噸靜載2噸使用規(guī)范
湖南長沙出口塑料托盤一般為1100X1100X150mm田字型塑料托盤,動載1噸,靜載2噸.顏色有的客戶有要求,一般為藍色,單批次沒有色差,高度150,黑色的也可以,但是托盤的自重會重一些,這樣托盤就可以完好無損的出口,不會對貨物造成影響?;蛘呤?210托盤。這樣對貨柜的整合性。由于對森林的保護和環(huán)保問題等,韓國,日本,美國等對出口托盤要求使用塑料托盤
目的:提供塑料托盤使用指導,延長使用壽命。
作用:為客戶減低塑料托盤的使用成本。
塑料托盤是與叉車等物流設(shè)備配套使用,用來集結(jié),堆放貨物,方便貨物的裝卸荷搬運的基本物流單元,是倉儲物流中心的損耗性物品。托盤與其他工業(yè)設(shè)備一樣有一定的使用壽命,不合理的使用會大大縮短托盤的使用壽命,避免操作不當,需要注意維護和保養(yǎng)。本規(guī)范為客戶對托盤的使用進行指導,以保障托盤的正常使用。
一、托盤在倉儲過程中的正確使用要求
1要求堆碼的地面
平整結(jié)實,無斜度,干凈無雜物。如圖:
2嚴禁托盤所載貨物超長,超寬,超高,超重。一般限高1.4米。若貨物超高須符合安全要求,必要時可對貨物進行固定,如打包帶,纏繞膜等。
盤來代替木托盤。